咨询西安市二级土地市场相关问题
查询编码
2018031503004075
信件名称
咨询西安市二级土地市场相关问题
信件分类
咨询
受理时间
2018-03-15 16:47:21
信件内容
相关领导您好,2017年11月,西安市国土资源局发布《关于启动西安市土地二级市场的公告》,文件指出,自然人、企业可作为抵押权人,依法申请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其他地上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信托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基金公司、投资公司、典当行等也可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抵押融资业务。问题有二,一是不知道目前相关部门是否对外发布关于土地二级市场相关交易的详细文件,目前没有看到;二是关于抵押问题,前期我们去西安市房管局咨询的结果是只有持有金融业务许可证的单位才有资格申请办理抵押,成为抵押权人,但是根据新文件,自然人和企业可以作为抵押权人,这与实际操作有很大出入,望相关部门及时解释相关操作程序和规章制度,使我们在办理相关业务时能够有章可循。此外,如有相关文件,可否告知文件名称及内容,谢谢
回复信息
回复部门
市国土局
办结时间
2018-03-19 11:53:33
回复内容
您好: 接到您通过12345热线咨询西安市二级土地市场相关问题(编号:2018031503004075),现回复如下:1、对您所提出相关部门是否对外发布关于土地二级市场相关交易的详细文件的问题。已电话告知您,国土资源部已于2017年5月18日印发《关于陕西省西安市完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试点实施方案的批复》(国土资函[2017]268号),可以网上自行下载文件,查看具体的方案内容。2、对您所提关于抵押权人放宽办理却无法实际操作的问题。经电话询问您具体情况,您所指的是自购商品房抵押事宜,该情况不属于土地二级市场受理范畴,目前土地二级市场试点受理的交易范围包括:出让土地交易;划拨土地交易;具备形成独立宗地的划拨、出让土地连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一并交易;公司股权发生变化,且有新股东进入,土地使用权人申请名称变更。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与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