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新生入学是否要办居住证
查询编码
2018031204004024
信件名称
2018新生入学是否要办居住证
信件分类
咨询
受理时间
2018-03-12 16:27:01
信件内容
您好,2018年小学一年里新生入学去教育局登记是否需要办理孩子的居住证,咨询过未央区教育局要求办理,但是到派出所大厅,工作人员回应从来都没有给小孩办理过,只有给父母办理?这样该如何继续办事?望给个明确的回复,疑惑中!
回复信息
回复部门
市教育局
办结时间
2018-03-19 11:53:01
回复内容
您好,您前期反映的工单编号为2018031204004024已经办理完毕,现将处理结果告知如下: 按照我市2017年入学政策,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坚持“以流入地为主相对就近入学,以公办学校为主免试入学”的原则,实施以居住证为主的“四证审核”制度,由区县教育局协调派位。(1)随迁子女由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下同)持“四证”到区县教育局指定单位登记,由区县教育局组织审核后统筹安排。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灞桥区、未央区、雁塔区、阎良区、临潼区、长安区、高陵区和沣东新城户籍的交叉务工人员,其子女在原户籍所在地按学区登记入学。(2)进城务工人员是指:非我市户籍并在我市合法稳定居住务工的人员;周至县、蓝田县、户县户籍到主城区务工的人员。(3)“四证”具体内容:居住证明:随迁子女父母双方的西安市居住证或在我市合法稳定居住的证明。其中,非我市户籍务工人员提供西安市居住证及相关材料;周至县、蓝田县、户县户籍进城务工人员提供由社区办理的我市居住证明及相关材料。户籍证明:随迁子女与父母同一户籍的原籍户籍证明及父母的身份证(复印件)。务工证明:随迁子女父母双方合法真实有效的劳动务工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等相关材料。流出证明:户籍所在地政府街道办或乡镇以上人民政府开具的在当地无监护条件的学生流出证明。(4)随迁子女入学的办理时间、条件、程序和办法由各区县教育局确定。如您有进一步咨询,可致电居住证所在的区县教育局。 感谢您的关注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