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28日,市委、市政府出台《南宁市关于进一步加快县域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紧紧围绕我市县域经济发展的重点难点,立足在破解关键问题和扶持政策上有所突破。在发展目标上,提出“到2020年,全市12个县(区)经济转型升级加快、城乡建设有序推进、人居环境切实改善,综合实力整体进位,发展差距逐步缩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31000元以上,全市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实现脱贫”的总体目标。同时,结合各县(区)的主体功能定位,分别设定重点开发区、农产品主产区、重点生态功能区和城市主城区4类区域的发展目标。
《实施意见》全文围绕县域薄弱环节提升、县域重点领域突破等方面,提出7个方面的工作任务。
一是突出特色发展现代产业,夯实县域发展基础。产业是县域经济发展的主攻方向。工业方面,加快转型升级,推动产业链专业化集聚、上下游配套、高端化发展,力争每个县(区)打造1—2个特色产业集群;提升园区综合服务功能,引导国家级开发区与县区合作建设“飞地园区”。农业方面,大力发展特色农业,实施特色农业产业“10+3”提升行动,扶持打造一批“邕系农产品品牌”,推进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创建,力争到2020年全市建成自治区核心示范区30个、县级示范区60个、乡级示范园300个。服务业方面,提出大力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加强县域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建设,支持县域特色旅游业发展。
二是着力改善城乡基础设施,增强发展支撑能力。完善的城乡基础设施是县域经济发展的强大支撑。我市将深入实施“县域路网”攻坚工程,完善中心城区与各县(区)高等级路网、构建市县一小时交通圈;加快县乡道提级改造和联网;加强各港区建设和通用机场建设;到2020年,实现乡乡通三级以上公路,中心城区快速通达各县(区)、产业核心区、重点景区、重要发展区的交通结构基本形成。
三是扎实推进新型城镇化,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健全的城镇化体系是县域经济发展的重要载体。到2020年,市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保持在92%以上,生态环境质量保持全国省会城市前列。
四是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助推县域经济发展。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实施意见》提出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加强农村人才队伍建设和推进“美丽南宁”乡村建设4项乡村振兴重点工作。促进三产融合方面,引导农业与运动休闲、旅游、文化、教育、养生养老等产业深度融合,促进农村电商、乡村旅游等农业新业态发展。“美丽南宁”乡村建设方面,提出“到2020年,建成一批市级生态宜居特色小城镇、市级生态综合示范村、美丽乡村提质升级村屯,保持首府南宁在‘美丽广西’乡村建设活动中的领先水平”的工作目标。
五是持续保障和改善民生,共享发展更多获得感。保障和改善民生是县域经济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保障民生改善方面,坚决打好脱贫攻坚战。大力推进“七个一批”精准脱贫,实施脱贫攻坚基础设施建设“七大工程”,因地制宜实施产业扶贫,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到2020年全市现行标准下40.65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421个贫困村和4个贫困县(区)全部脱贫摘帽并巩固脱贫摘帽成果。提升县域公共服务水平,强化各县(区)产业、服务和宜居功能,教育、医疗、文化、体育等各类公共服务资源向城乡基层倾斜。
六是扩大县域开放合作,谋求共同发展新空间。扩大县域开放合作是集聚外部资源要素、扩大市场的发展平台。《实施意见》提出,重点围绕产业转型升级、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园区发展等,强化招商项目策划、包装、储备,积极招大商、引强企;整合县域优势资源,优化县域营商环境。
七是深化重点领域改革创新,释放发展活力动力。改革创新是持续推动县域经济发展的强大动力。要从县域创新能力、行政管理体制、投资管理体制、人才集聚等方面推进改革创新,激发县域活力。鼓励县域加快发展“互联网+”创业网络体系,支持县(区)引进和培育科技企业。激发民营经济发展活力,全面推进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增强投融资能力。推动各县(区)建设高水平科技创新平台、科技成果转化与孵化等各类人才载体,鼓励县区与高校、科研院所、发达地区开展合作,引进人才到县域挂职锻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