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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反腐败一样惩治科研失信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6-01  浏览次数:53
核心提示:  据报道,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提出,坚持零容忍,保持对严重违
  据报道,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提出,坚持零容忍,保持对严重违背科研诚信要求行为严厉打击的高压态势,严肃责任追究。网民指出,科研失信行为的背后,是科技成果的严重失真、财政资金的严重浪费,不仅引发了公众的科技信仰危机,而且损害了我国科技工作者的国际形象。   网民“曹红艳”认为,学术规范和最基本的科研诚信规范是科研人员必须恪守的伦理底线。科研管理层面的不合理标准、学术期刊的疏于审核,固然在客观上是诱发或纵容一些学术不端行为的外在因素,但它们不应该是科研人员学术不端的理由,更不应是管理部门减轻处罚的借口。应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地创新人才评价机制,从根本上铲除相关学术造假的土壤。   还有网民称,我国科研诚信问题背后所彰显出的问题,需要从体制机制、治理结构和文化认知出发,系统地加以考虑,提供一整套的规则。   网民“李志民”认为,科研管理制度的设计不科学、不健全,是产生科研诚信问题的一个重要原因。科学研究需要有足够的时间去钻研、积累和思考,而现行的科研管理方式是从机关管理、工业管理方式模仿出来的,有些地方目标、经费、进度计划定得非常死板。试图按照计划方式管理科研活动、获得科研结果,搞不好就导致学术不端。   网民“柏木钉”提出,要想早日遏制愈演愈烈的学术不端行为,必须像反腐败那样,让学术诚信建设“长出牙齿”:在国家和单位层面上,建立真正的第三方独立学术监督机构,并让其有职有权、有人有位、有责有钱,不尽责就追责,切实担负起惩治学术不端行为的使命;在制度建设上,划出不可逾越的红线,给出可操作的规章,使调查过程有效率,处罚结果有震慑力。   (记者 陈伟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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