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将对公共立体停车场进行补贴
央广网沈阳7月5日消息(记者徐志强)记者从沈阳市建委了解到,为推进沈阳市公共停车场的投资建设,解决停车难问题,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公共立体停车场投资建设,沈阳市出台《关于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建设公共立体停车设施(场)政府补贴资金办法》,开始对社会资本投资建设公共立体停车设施实施专项资金补贴,这在全省尚属首创。
补贴对象为2018年至2020年社会资本投资建设公共立体停车设施(场)的企业,对社会资本与财政资金共同投资建设的,按社会资本占投资额比例进行补贴。补贴标准:各类公共立体停车设施,按照3000元至8000元/车位标准给予补贴。另外,新建立体自行式停车楼或地下自行式立体停车库按照8000元/车位标准给予补贴。
沈阳市还规定,申领补贴资金单位应当认真履行停车服务承诺,擅自将公共立体停车设施(场)挪作他用、改变使用功能、不向社会开放的,依法予以处罚,由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收缴已发放的补贴资金,取消申请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