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重庆7月26日电(记者 钟旖)记者26日从重庆市民政局获悉,截至2018年6月30日,重庆共支出救助金2.14亿元,对遭遇重大突发性、紧迫性和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的群众实施临时救助,共计8.5万人受益。
据透露,重庆上半年支出救助金2.14亿元,与2017年同期相比总支出金额增长25%。每人次均救助2500元,平均提高480元,个人最高救助标准达5万元,基本实现了病有所救、困有所助、难有所帮,一人获救,全家受益,一方平安。
重庆社会救助基金会党支部书记韦荣介绍,凡符合重庆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健全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规定的,具有当地户籍或实际居住生活在重庆境内的居民,因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均可申请临时救助。
为确保救助更精准,根据家庭收入状况和自救能力,重庆将救助对象分为四类,分别是特困人员、孤儿;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乡低保标准2倍(含2倍)的低收入家庭或个人;其他家庭或个人。
在医疗困难临时救助方面,一年内因家庭成员或个人身患重特大疾病或慢性病导致医疗支出过大,在获得各类赔偿补偿、保险支付、社会救助和社会帮扶后仍难以维持,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暂无自救能力的可获得救助。以重特大疾病救助为例,救助标准为3万元至5万元不等。
因家庭或个人遭受重特大灾害、重特大交通事故等意外事件,造成重大人身灾害伤害或重大财产损失,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且难以为继的,可申请重特大灾(伤)害临时救助。家庭或个人可按城市低保标准得到救助。此外重庆还实施有就学困难临时救助。
韦荣说,下一步有关部门将继续通过一般公共预算、福彩公益金、社会捐赠等多渠道筹集临时救助资金。同时,将加强审批管理,建立审批专家库。加大公示力度,探索实施大额救助网上公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